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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一、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省工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、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,均应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企业年度检验。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,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的、弄虚作假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,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。 二、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联合年检,登陆"陕西工商红盾信息网" (http://www.snaic.gov.cn) 填写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,同时应登陆"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"(http://www.lhnj.gov.cn)填写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》向各联合年检审核部门申报。经初审合格后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,提交下列材料向工商部门申报:1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;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3、营业执照副本;4、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和经我处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; 5、企业设有分支机构的,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印章)。 三、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参加工商部门的年检。申报年检应提交: 1、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;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3、营业执照副本;4、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隶属企业印章)。 四、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参加工商部门年检。申报年检应提交:1、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;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3、营业执照副本。 五、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参加工商部门年检。申报年检应提交:1、公司年检报告书;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3、营业执照副本;4、200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;5、企业设有分支机构的,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印章)。 六、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参加工商部门年检。申报年检应提交:1、企业分支机构、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;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3、营业执照副本;4、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隶属企业印章)。 七、上述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还应提交相关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(加盖企业印章)。 八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登陆后,具体操作请点击左栏系统操作指南。 九、省属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: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2楼;联合办公时间:2007年4月1日至6月30日。 联系电话: 85313180(商务)、85393175(工商)、87419531(外汇) 85395728(财政)、87663511(地税)、85248731(国税) 87293234(统计) |